如何約定民間借貸的利息:
民間借貸問題是民間諸多爭議之壹。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約定民間借貸利息時,應註意以下三點:
(1)沒有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二)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額利息沒有保障。
這裏要註意的是,利率是高於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也就是說,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了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當有爭議時,利息應以兩種方式計算:
1.如果約定利率超過4倍,但當事人實際未按約定利率支付,或者未支付利息,發生糾紛後,法院不會支持超過4倍的利息,但4倍以內的部分法院會支持。
2.如果約定的利率超過四倍,當事人後來又起訴要求返還超過四倍的部分,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約定的利息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則該部分合同的條款無效,根據無效合同的規定,應當返還從該無效合同中取得的財產。
(3)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復利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