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積金貸款申請受理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有效身份證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已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但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原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轉入我市公積金中心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證明計算。
3.申請人必須是產權購買者或產權所有人。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自籌資金)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為6-12個月的市縣,對已結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職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40%。
5.需要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辦理合同登記備案。
6.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能超過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主借款人的月收入必須超過每月還款額。
8.申請貸款時,配偶或本人任何壹方的貸款或信用卡連續三期逾期或最近36個月累計六期以上,或準貸記卡透支超過180天未還的,屬於惡意違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購房合同備案後6個月內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