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詐騙犯罪包括:
(1)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2)貸款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3)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
(4)信用證詐騙罪,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5)信用卡詐騙罪,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等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二、金融詐騙犯罪的構成特征是什麽
金融詐騙犯罪的構成特征如下: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
2、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壹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
4、主觀上都是故意,並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