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借: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企業法人名稱
②支付利息時,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利息
⑶還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本金
其他應付款-利息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現金、銀行存款
擴展數據:
1.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二是企業向內部職工或者第壹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借款情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利息支出未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按照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企業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