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通訊員吳永峰報道
2014年12月24日,賈某在神木農村商業銀行貸款78萬元。今年1月21日,賈某給裝載機上液壓油時,裝載機倒滑,連車帶人墜入10多米深的坡底不幸身亡。前不久,華夏人壽榆林中心支公司將78萬元匯入銀行,償還了賈某的貸款。這是怎麽回事呢?
原來,賈某在神木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時,同時投保了華夏人壽《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78萬元。賈某出事後,華夏人壽榆林中心支公司接到報案後立即進行調查證實。7月15日,賈某家屬將理賠資料遞交到華夏人壽榆林中心支公司並申請了理賠。7月16日,華夏人壽將78萬元理賠款匯入銀行,償還了賈某的貸款。
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指被保險人在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並同意給予借貸後被保險人購買的壹份意外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了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保險人(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理賠金額(身故賠付貸款金額,殘疾按照相應殘疾比例賠付),其金額以300萬元人民幣為限。
2013年至今,華夏人壽榆林中心支公司就此險種***計賠付66件139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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