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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與乙方在借款合同中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確定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的方式是,甲方是要約的壹方,即表示與他人訂立合同意思的壹方。乙方是做出承諾的壹方,也就是接受他人要約的壹方。

法律客觀性:

2021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內容具體確定;(2)要約人通過表明他已接受要約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第四百八十條承諾以通知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表示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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