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采用借貸記賬法時,對每壹筆經濟業務,既要記壹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又要記另壹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須等於賬戶貸方記錄的金額,即“借貸必須相等”。
第二,入賬科目可以是同類科目,也可以是不同類科目,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借記,也不能貸記;
第三,借記的金額必須等於貸記的金額。
舉個例子
有壞賬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收到賬單
借方:應收票據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計稅
擴展數據:
借貸記賬法的基本會計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資本流入企業的業務。即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產的增加記入相關科目的“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記入相關科目的“貸方”。
2.資金在企業內部流動的業務。即資產、收入和費用之間或資產要素內部的增減。資產和費用的增加,收入的減少,貸記有關科目的‘借方’,收入的增加,資產和費用的減少,貸記有關科目的‘貸方’。
3.股權轉換業務。也就是說,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之間或壹個要素內部有增加或減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利潤的增加記入相關科目的“貸方”,利潤的減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記入相關科目的“借方”。
4.資金從企業業務中退出。即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產的減少被記入相關賬戶,而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被記入相關賬戶。可見,每壹類業務都應同時借記相關賬戶,貸記其他賬戶,貸記雙方的金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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