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 (3)在原 貸款利率 基礎上加收罰息。 (4)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包括有權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5)將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 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法律依據:《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問答(五)國家助學貸款》
21.違約的借款學生必須承擔什麽後果?
答:(1)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經辦銀行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