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需要約定房屋產權的分割和分配,以及未還的貸款由哪壹方承擔。然後形成書面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房屋產權分割,貸款誰來承擔,因為是婚姻期間的貸款,這個屬於夫妻雙方,需要兩個* * *來承擔債務。離婚後壹方拒絕還款,另壹方可以起訴維權。如果雙方都不還款,銀行可以起訴離婚夫婦主張債權。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第四十壹條離婚時,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對夫妻壹方以自己名義所負的債務主張權利的,視同夫妻共同債務。但是,除非夫妻壹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處理夫妻財產分割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的同壹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壹方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法律文書向另壹方主張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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