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調整住房公積金相應最高貸款額度標準
單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將調整為35萬元,雙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將調整為60萬元。 根據發布的《關於優化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通知》),當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達到90%(含)以上,自次月起將單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35萬元,將雙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0萬元;
當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回落至85%(含)以下,自次月起將單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將雙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為90.44%,已達到90%(含)以上的動態調整標準。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需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需以契稅完稅證明時間為準;
購買人才公寓的需以存量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自建房的則需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時間為準。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契稅完稅證明時間、存量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最高貸款額度還是按調整前單職工家庭40萬元、雙職工家庭80萬元執行;最高貸款額度按調整後單職工家庭35萬元、雙職工家庭60萬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