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是勞動監察部門的投訴電話。12333電話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接受勞動法律法規咨詢和政策解答。
2、受理範圍內的勞動保障業務舉報和投訴。
3、接受公共就業、培訓政策咨詢,提供就業指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監察程序規定》第六條。
勞動監察員在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應當有兩名以上勞動監察員共同工作,並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監察證件說明身份。
(二)告知用人單位檢查的目的、內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並對工作場所進行檢查。
(4)現場檢查應當記錄在案,並由勞動監察員和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註明拒絕。
第七條
勞動監察機構可以向用人單位發出勞動監察詢問通知書,了解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