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辦理流程:
(1)房產交易後壹個月內,買賣雙方持房屋買賣合同等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時,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材料。
(2)收到交易所過戶通知後,買賣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將向買方簽發房地產銷售契約。原則上房產證需要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壹方因故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和產權登記手續的,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在三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屋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包括: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後,買方可以獲得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