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
壹、最高可貸金額:
1.借款人符合貸款條件,貸款金額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0倍(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壹天晚上12的數據為準)。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合並計算;
2.借款人符合貸款條件且配偶為現役軍人的,貸款額度為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20倍;
3、借款人或配偶的新職工住房補貼符合貸款條件的,其繳存余額可合並計算。
借款人1人符合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二、實際可貸金額:
總房價款(該商品房為購房合同總價;存量房是備案價和評估價的較低者)減去規定的貸款首付。
1.借款人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1)自2015年4月22日起,借款人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價的20%;職工家庭購買的住房為首套住房的(以中心統壹查檔後出具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為準),邢弢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存款余額不足時,貸款額度最高可達每借款人3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額度為60萬元。
(2)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可提供經市住房保障部門蓋章的《無錫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復印件:存款余額不足時,貸款額度最高可達每借款人3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額度為60萬元。
2.自2065438年9月1日起,借款人家庭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價的20%。
註:商品房購房合同總價包含裝修價格,房屋總價以扣除裝修價格計算(裝修價格在購房合同中直接扣除;購房合同未約定裝修價格的,扣除購房合同總價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