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住房公積金需要具備的條件:
1.具有市城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本人及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並按規定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
3.已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並預付30%;(144平方以下住房20%)以上價款;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與市住房貸款擔保服務中心簽訂貸款擔保合同,並同意以所購房產作抵押。
公積金提取的步驟:
1.準備:申請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咨詢窗口領取或登錄住房公積金網站下載《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並準備好辦理提取手續的相關材料。
2.受理:申請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綜合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受理人當場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的發缺件告知單,材料齊全的轉入復核。
3.復核:符合條件準予提取的,受理人錄入電腦,打印單筆審批表。
4.審批:授權經辦銀行準予提取。
5.提取:申請人攜單筆審批表、提取憑證和身份證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