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個人發現自己被迫成為擔保人之後,通過銀行的查詢還發現,他們兩個人竟然還是兩家合作社的股東。但是夫妻二人都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從來沒有涉及過任何公司的事情,何況是這麽壹大筆錢,更不可能成為什麽股東。不僅如此,他們家公公婆婆也同樣莫名其妙成為了別人公司的股東。幸虧是在賣車的時候發現了這件事情,不然他們還壹直被蒙在鼓裏。
目前涉事的企業已註銷?其實類似於這類的事件並不是頭壹次,畢竟現在是壹個網絡的社會,很多人的信息都不保密,隨隨便便別人就可以拿到我們的身份證號碼以及更多隱私的信息。對於事件裏面夫妻兩人被擔保的公司,根據查詢是在2011年註冊的,在2022年就開始貸款,也就是說幾年前他們夫妻二人的信息已經被盜用。不過目前,相關的兩家合作社早已經在2018年已經註銷掉了,留下的壹些相關號碼也都是空號,等於說現在聯系不到以前貸款的人。
大家都知道貸款的時候壹定需要所持身份證的人員簽字才能貸款,如果夫妻二人真的是對這件事情不知情,那麽就說明這次貸款簽字非本人,所以貸款上面是無效的,可是貸款已經對夫妻二人形成了不良記錄,還需要後期繼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