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公積金購房的方法如下:
(1)貸款申請,由貸款人本人持有效證件向公積金中心提交書面貸款申請;
(2)相關材料包括公積金繳存證明、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收入證明;
(3)購房合同或協議、首付款證明、保函、質押合同、評估證明等材料;
(4)簽訂合同。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二、公積金怎麽拿?
1,符合提取公積金的規定條件;
2、向單位申請提取證明;
3.攜帶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