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性,城鎮職工不論工作單位性質、家庭收入水平、是否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未為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不改正的,可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除了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還要為職工繳納壹定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
(4)可退性:職工退休、退職,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戶籍遷出、定居國外的,已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退還職工個人。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使用,受商業銀行委托,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和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優惠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向受委托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筆貸款共同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貸款由受托銀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