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及其關聯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
3、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5‰。
3. 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4. 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壹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壹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