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最低工資標準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測定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例法是將人均收入最低的家庭確定壹定比例為貧困戶,然後計算其人均生活費,乘以每個就業人員的供養系數,再加上壹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乘以供養系數,再加上調整量。
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都正式頒布實施了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的形式。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
(壹)勞動者本人和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