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航集團321家實質性並購重組企業以優質股權和資產為主,信托計劃具有實質性償付能力。據介紹,321家實質性並購重組企業包括海航集團除航空主業和機場板塊以外的全部現有股權和資產,擁有30多家酒店、5家A股上市公司、 7金融持牌人。從主要企業的實際情況看,321家實質性並購重組企業主要是生產經營可持續的優質企業和資產。
2、大部分經營良好,能保持現金流量平衡。其中,渤海租賃持有全球第三大飛機租賃公司70%股權和全球第二大集裝箱租賃公司100%股權。根據基準日2021年2月10日,估值下降是由於海航集團的風險。但在債務危機和疫情雙重沖擊下,321家企業資產評估值維持在3000億元。
3、屆時,321家重組企業的普通債權可能在6000億元左右,未來可有效增加相應資產。此外,優先債權總額占比不高,預計未來10年普通債權人的還款比例相當可觀。海航集團321家企業實質性兼並重組的償債模式將最大程度保護債權人的權益。海航以往的管理模式導致321家企業在財務、資金、業務、管理、人員等方面高度混亂。選擇實質性並購重組後,發起人設立的信托計劃的股份可以得到補償,可以使所有債權人獲得公平的還款,避免在實質性混亂的情況下因資產和負債不同而造成的補償不均。
4、尤其是排在最後的普通債權人和沒有財產抵押的普通債權人,在法治和市場化的條件下,可以獲得最大程度的保護,未來可以享受資產和股權增值後的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