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權人不明確的,可以直接確列安全保障義務人為被告權人明確的,可以確列侵權人和安全保障義務人為***同被告。在侵權人和安全保障義務人作為***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同時,還應當在裁判文書中明確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具體範圍或者數額,並註明安全保障義務人享有追償的權利。如果孩子未滿十八歲,是不能貸款的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補充賠償責任是第三人介入侵權的情形下發生的。侵權人的直接賠償責任與義務人的補充賠償責任既非按份責任,亦非連帶責任,更不能適用原因力理論來確定各自的賠償責任份額。在安全保障義務人沒有任何過錯的情形下,不能判令義務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具有過錯的情形下,應當首先由侵權人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在其過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侵權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