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優惠期:2023.1.1-2024.12.3438+0。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
二、關於繼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優惠政策。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1%及以上,但未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照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為1%的,按規定繳納比例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0人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優惠期:2023.1.1-2027.12.438+0。
政策依據:財政部2023年第8號公告
三、落實物流企業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租賃)或租賃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該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