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裏人沒了,月供還會繼續。
郭輝律師事務所魏永文律師解釋,“如果房子裏丟了人,根據《合同法》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借款人仍有義務還清未償還的貸款本息。”換句話說,如果妳的房子倒了,妳必須繼續支付每月的抵押貸款。銀行人士解釋,貸款是銀行和借款人的關系,房子是抵押物和補充物。所以房子沒了,也不能以此為借口不還房貸了。
對於失去房子的人來說,在房子沒了的情況下支付每月的賬單顯然更糟糕。如果之前沒有買過相關的財產保險,怎麽理賠?“房子損壞了。沒有購買任何保險,房屋所有人只能承擔房屋損壞造成的損失。但從政府救助的角度來看,政府通常會給受災群眾壹定的補償,讓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重建家園。”魏律師解釋道。
人走了,房子就成了遺產。
魏律師解釋說,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房產計入個人遺產。第壹,繼承人會用該人的遺產清償該人的生活債務(當然也包括按揭貸款和其他債務),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向父還債”沒有法律依據。當然,法律不適用於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