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企事業單位聯合開發的房子
這種住房通常是由沒有土地的開發商和沒有土地沒有錢的企事業單位聯合開發的。竣工後,開發商將向外界出售自己的房產。但根據國家規定,此類房屋不允許作為商品房出售。如果購房者低價購買,往往會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煩。
2.五證不全房屋違法開發
壹些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單位,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得了房地產開發用地。因為不具備開發資格,自然無法辦理五證,也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低價購買這種住房是非常危險的。
3.權利被查封或者限制的房屋。
部分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查封或限制。有的房主試圖獲利,買家也想便宜,於是私下交易,最後上當受騙。
4、開發商和村民集資建房。
這種房子壹般是開發商和城郊村民聯合開發,利用村裏集體土地建房。這種房屋大豆沒有辦理土地過戶手續,所以買賣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也是無效的。
5、企事業單位在閑置土地上集資聯合建房。
壹些企事業單位利用其閑置土地向職工或其他單位集資,進行聯合開發項目。這些土地來源通常是政府分配的非營利性土地。因此,這類房屋不能作為商品房出售。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18。目前相關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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