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際金融機構貸款主要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股份和捐款以及資本市場融資。資本借貸的目的通常包括鼓勵成員國從事發展項目,援助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貧困國家的經濟發展,這並不完全等同於只圖利潤的商業貸款。
(3)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條件通常較為優惠,利率壹般低於商業銀行貸款,優惠貸款利率可低於3%甚至無息;附加費通常包括承諾費和手續費。雖然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不完全等同於政府間的“軟貸款”,但貸款的總體優惠條件往往不亞於政府貸款。
(4)國際金融機構貸款通常是中長期貸款,期限較長。貸款期限壹般為10至30年(最長50年),寬限期多為5年左右。
5.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大多是開發貸款,主要用於經濟恢復或發展項目,而非項目貸款通常用於支持目的,這也與商業銀行貸款有很大區別。
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往往對貸款用途有嚴格限制。不僅貸款協議要求借款人嚴格遵守貸款用途和貸款使用條款,貸款人通常也會嚴格監督檢查借款人的資金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