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提交貸款信息。
2、承包商網絡入場(3個工作日)
3.承辦網點審批(3個工作日)
4、中心資質審批(3個工作日)
5.簽訂借款合同(資格認可後2個工作日)
6.貸款合同應由貸款銀行蓋章(3個工作日)
7.辦理過戶和抵押。
8.申請人取得產權證和產權登記證,應當提交貸款資料。
9.承辦行提交的貸款信息錄入系統並審核通過(3個工作日)。
10,中央貸款審批(3個工作日)
11.放款(1個工作日)
備註:
(1)創業網錄入,創業網上報貸款信息,兩者都要求員工提交的相關信息真實、完整、齊全方可運營。
(2)對於銀行收到的組合貸款,銀行應在收到全部資料後3個工作日內將資料提交至承辦網點及時錄入。
③辦理過戶、抵押、取得房地產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的時限,以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時限為準。
④中心審批有***3個階段,包括:中心資質審批、中心貸款審批、貸款放款***耗時7個工作日。(如遇年結息、年終結算等特殊原因,放款時間可能需要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
⑤以上業務辦理環節歡迎群眾監督。如有疑問,可直接向托管網點咨詢或投訴,或撥打政府熱線02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