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書,於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正式投入使用。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後,原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書將逐步停止使用,依法制作和記載的土地登記卡、戶籍卡、房屋登記簿等賬簿繼續有效,已依法頒發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等證書和證明繼續有效。
從2005年3月1日起,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將全面啟用。新證投入使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原則不要求當事人強行更換,小產權房不予發證。
農村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麽用?
1.可避免的房屋產權糾紛:產權證可以證明房屋是誰的財產,並清楚地記錄房屋的面積和邊界,可以有效避免農村房屋糾紛;
2.可以用於抵押貸款:如果農村房屋證件齊全,可以去銀行抵押貸款,可以解決農民朋友資金不足的問題;
3、可以用來領取拆遷補償款:有房產證的房子除了可以獲得宅基地補償款之外,還可以獲得壹筆不小的房屋補償費;
4.可以用來分紅:如果妳想入股當地的合作社和企業,又沒有資金,可以持此證入股。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