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先還清房貸,解壓房產證後再辦理,否則不予辦理。房屋轉讓必須無法律糾紛,無計劃拆遷,無抵押。所以壹般來說,要轉讓壹套抵押的房子,必須先還銀行貸款;
2、無法壹次性還清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3.如果有房產證的話,辦理離婚按揭房過戶就比較容易了,按正常過戶手續辦理即可。
公證處辦理繼承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的內容;
3.擬繼承的產權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所有繼承人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到公證處;
6.想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親自去公證處;
7.死者檔案的復印件;
8.公證所需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配偶壹方死亡後,如果有多個繼承人,且財產只轉移給其中壹方,則需要另壹方書面同意放棄財產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08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
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24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書面放棄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沒有表示到期的,視為放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