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情況下,購車預付款可以退還,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退還:
(1)合同中註明預付款不能退還;
(2)撤銷方確實給對方造成了損害,對方可以要求賠償;
(3)消費交易中存在欺詐或強迫交易等不公平現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78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579條
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第580條
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
2.購車合同上的定金可以退嗎?
1.簽訂的定金合同無效的,收取定金的壹方應當全額返還定金;
2.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的壹方應當全額退還定金;
3.因法定事由解除定金合同的,收取定金的壹方應當全額返還定金,因違約解除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