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可以抵押貸款。根據相關法律,如果被拆除的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屋權利,並且沒有特殊規定不能對外出售,或者已經超過了不得轉讓的期限,那麽這種被拆除的安置房與普通房屋沒有區別,這種安置房可以買賣。換句話說,如果妳遇到資金問題,妳可以用安置房的抵押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四條規定: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明的財產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不得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4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共機構、社會團體、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福利設施;
4.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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