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融資。簡單來說,大概有兩種:發行債券和接受股權。發債對企業相對苛刻,成本相對適中,但弊端也很明顯,即債權有期限,在壹個缺乏資金的市場中,真正受到債權人青睞並投入的項目並不多;其次,受讓方零成本,但代價是失去公司實際控制權,稀釋企業未來收益;
2.銀行貸款。資金使用成本低,但仍難以獲得銀行貸款。首先,它必須滿足銀行的嚴格評估並需要本地人際網絡的支持,因此交易成本較高,但無論如何,銀行貸款的成本對於其他融資渠道來說幾乎微不足道;
3.信托貸款。在這三種方式中,信托貸款的成本最高。企業實際承擔的利息可能高達20%以上,且還款有限。而且,在信托合同生效期間,企業必須提供高額抵押物或暫時轉讓企業股權。對於企業來說,如果沒有明確的預期收入來源,對企業來說將是沈重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