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
2、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
3、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家庭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
4、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執行;
5、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做相應調整。
公積金貸款條件:
1、申請人及配偶為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居民;
2、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申請人及配偶名下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居住面積低於本市人均住房面積標準;
4、申請人及配偶連續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壹定期限;
5、申請人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6、申請人及配偶能夠提供符合要求的擔保方式;
7、申請人及配偶能夠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
8、購買的房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9、申請人及配偶符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公積金首套貸款額度有所提高,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增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增至100萬元,同時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和家庭還可獲得額外的貸款增加。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的貸款政策與購買首套住房相同,而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做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壹、提高購買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
將購買首套房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50萬元/人、夫妻雙方100萬元/戶購買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