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當天完成;
2.銀行進行貸前審查,2個工作日內完成;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查貸款,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4、審批後,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2個工作日內完成;
5.選擇擔保的,由擔保公司辦理反擔保抵押手續,6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選擇抵押擔保,借款人應辦理抵押保險手續,並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選擇質押擔保的,銀行應當辦理質押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須有不低於總房價30%的自籌資金作為購房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壹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壹個家庭只能同時申請壹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6.貸款人必須具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7.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