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辦理方法:1、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申請。2、按銀行要求提供相應貸款資料。3、貸款審批通過後,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填寫《委托調查通知單》。4、貸款人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5、簽訂組合貸款合同。6、發放住房貸款。7、償還政策性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擔保貸款本息。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壹項措施,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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