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戶口遷出本市。如果他們的戶口遷出本市,在其他地區購買房產,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2.如果購買的本地房產不在職工賬戶,公積金賬戶裏的錢可以提取。
3.如果購買的外地住房符合當地購房政策,且能滿足當地公積金貸款條件,也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的材料壹般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明等身份證件;
2、公積金賬戶信息,包括公積金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
3、房屋購買合同、房屋產權證或預售合同等房屋相關證明文件;
4.購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包括工資收入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5.購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證明,包括個人信用報告和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公積金貸款也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和額度限制,具體要求也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來了解。公積金的使用是有具體規則的,所以要先了解當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法規,確保符合條件,能夠順利使用公積金購買房產。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