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全稱是住房公積金,理論只能用於住房相關的項目,比如說住房按揭,租賃,裝修等用途。但實際上通過租賃提取錢是直接到銀行卡的,而且也不會查實際用途去向,可以自由支配。所以實際操作中提取公積金規劃貸款或作其他用途的現象是存在的。
利用公積金還助學貸款的方法:
需要拿著戶口本,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去公積金大廳辦理。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
綜上所述,公積金不能直接用於還助學貸款,但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前出來還助學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