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貸款買了兩套以上的房子,後來都賣了。我無法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找到該房產,但我可以在銀行征信系統中找到貸款記錄,然後我貸款買房——第壹套;
3.夫妻,壹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壹方婚前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如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債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如果貸款還沒還清——二套房以上;
4.我貸款買了壹套房,商業貸款已經結清了,然後我貸款買了壹套房子——首套。如果貸款未結清-兩套;
5.全款買了壹套房,後來賣了。房子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然後我借錢買了房子——首套;
6.如果當地暫時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壹套住房,就會貸款買房——首套算;
7.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均已還清並出售,同時能提供兩套住房出售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融資時,首套算;
8.個人名下壹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壹套公積金貸款也已還清。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首套;
9.夫妻壹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壹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首套;
10.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壹套已還清,另壹套未還清。此時,再次貸款被視為二套房以上。
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