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生登錄系統後,可以進入“個人信息變更”,填寫就業單位、聯系方式或修改個人聯系方式。暫時沒有就業單位的學生,不要求填寫畢業確認書,但畢業生找到就業單位時,應及時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填寫;特別是在“聯系方式”中,要填寫兩個或兩個以上社會關系密切的家庭聯系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最好是固定電話)。必須填寫聯系信息。聯系方式是能方便聯系到學生的人,不壹定是家長。
3.學生填寫個人信息後,點擊“畢業確認申請”按鈕,核實相關信息。如無錯誤,點擊“申請”完成申請;如果信息有誤或者需要更新,可以先去“個人信息變更”進行修改,然後返回本頁面完成申請。
4.學生處資助處會在系統中審核學生的畢業確認申請。審核通過後,學生從系統中導出並打印畢業確認單,簽字並按指紋,然後交給輔導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在法律效力層面,憲法處於金字塔的頂端,所以目前我國的國家助學貸款法律制度是建立在這壹憲法規定之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三十八條國家和社會對符合入學條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少年、青年提供多種形式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