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法消除,只能等五年後自動消失。
壹般失信包括:
1、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期數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2、商業貸款最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助學貸款除外);
3、信用卡近2年內累計逾期期數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年費除外);
4、近3年內采取違規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未遂的;
5、有處理完畢的債務糾紛被相關部門登記在案的;
6、管理中心認定的應該進入壹般失信類的其他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情況壹 限制、阻撓、拒絕買受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情節嚴重且拒不整改的;
情況二 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行政處罰決定送達後仍不執行的;
情況三 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責令期限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
情況四 違規提取或者協助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情況五 違規獲取或者協助違規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情況六 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逾期6期以上,經催收仍不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