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2.借款人及配偶同時足額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0萬元;
3、首套房貸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
4、二套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50%;
5.精裝修房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60%;
6.貸款額度不高於根據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賬戶余額綜合確定的額度;如果配偶的公積金繳存異常,配偶的公積金將不會納入計算。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裝修或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