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全款購買則直接交納手續費,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變更登記申請即可;如貸款購買則需辦理贈與公證,經該房的貸款銀行同意後雙方攜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等到房產交易中心以贈與的方式,補交相應的產權部分稅費辦理變更登記。
壹般贈與方式分為兩種情況:
1、有房有貸
在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時壹般是不能進行更名的,若壹定要更名,倒也有兩種途徑:
(1)提前還清貸款,然後進行更名;
(2)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通過銀行批準後再去房管局辦理相關的房產證更名手續即可。
2、有房無貸
房子已還清貸款,想要更名,被視作贈與。具體房產贈與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關於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就是贈與書或贈與合同。
(2)受贈人提供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到相關部門,並交納契稅,領取房屋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5)受贈人攜帶申請書、原房地產產權證、相關當事人身份證、戶口簿、贈與書、公證書以及契稅收據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6)在受贈人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後,贈與人將房屋交給受贈人。
綜上所述,作為處於夫妻婚姻關系內的雙方,房產證更名只需提供幾份文件便可直接添加。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