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要求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提供壹年的收入流,其主要目的是考慮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只要能夠證明貸款人還款能力的資料得到銀行的認可,就可以通過審核。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第四條借款人在省分中心申請貸款時,個人及所在單位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建造、裝修或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本市居民身份;
(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
(三)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購買新房和二手房的首付款不得低於政策規定的比例;
(五)借款人所購房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與省分中心有抵押簽約關系;
(六)同意按照省分行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七)省級分中心或受委托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條件摘自《安徽省省級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include/Article.aspx?ID=919。Item=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