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公積金管理規定,職工可以在購買首套住房時進行公積金提取。如果職工在半年內購買了第二套住房,可以再次進行公積金提取;
2、如果職工自己或者家庭成員患有大病需要進行治療,可以進行公積金提取。如果在半年內需要進行第二次治療,可以再次進行公積金提取;
3、如果職工因為工作調動或者失業需要進行租房,可以進行公積金提取。如果在半年內需要再次進行租房,可以再次進行公積金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在簽定購房合同壹年內或辦理房屋權證壹年內的;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
3、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壹年內的。
綜上所述,在職期間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例如購房、貸款、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等。同時,不同地區的公積金管理機構對於提取條件和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操作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進行。建議個人在提取前仔細了解相關政策和規定,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