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之壹是連續繳存12個月,貸款前已連續繳存6個月。公積金中斷兩個月,繳存時間重新計算,可能會影響申請房貸。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明等身份證件;
2、公積金賬戶信息,包括公積金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
3、房屋購買合同、房屋產權證或預售合同等房屋相關證明文件;
4.購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包括工資收入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5.購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證明,包括個人信用報告和銀行賬戶。
繳納公積金的流程:
1.開立公積金賬戶:個人需在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個人公積金賬戶,並提交個人身份證明、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
2.公積金的繳納:公司或個人按照規定的進度和方式繳納公積金,壹般為每月壹次或每季度壹次;
3.確認公積金繳存情況:個人可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網上查詢系統或在櫃臺查詢繳存情況,確認是否已正確繳存公積金;
4.公積金提取:在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前提下,個人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申請表。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公積金貸款機構的還款順序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參考當地公積金貸款機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