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積累基金
1.公積金是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住房公積金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職工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導向)。單位未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可以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福利,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
4)還款:在職工退休、退職,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已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返還給職工個人。
節約儲金提取程序
1.符合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審批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租房自住的,經首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出具《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明》,再憑《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明》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破產,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上級主管部門托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上級主管部門應當核實並加具意見,持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辦理審核手續;沒有上級主管部門,職工住房公積金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的,應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