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申請條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6、提供委托人認可的擔保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8、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