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給予壹定風險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學習期間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銀行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無需申請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償還貸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到學校報到後,可以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提前準備以下材料:
①借款人身份證、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2)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原件(個人自留頁);
(3)未成年人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書;
(4)父母戶口本(卡)復印件;
⑤父母身份證復印件;
⑥學生本人書寫並簽字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手續也可以在入學後向學生資助中心申請。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參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由國家給予補償。
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補償後的學費將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未全部償還前產生的利息。學費補償貸款補償最高額度為60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