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捐贈的程序:(1)捐贈人與受贈人簽訂書面房屋捐贈合同。(2)公證。房屋贈與必須經過公證。贈與的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者贈與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房產的贈與也可以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接受。(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在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文件:1、房屋贈與申請表;2、房屋所有權證;3.房型平面圖;4.房屋捐贈證明;5.捐贈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6.契稅(4)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此處交付以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但當事人之間已訂立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原產權證明交給受贈人的,也應視為贈與成立,再辦理過戶手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