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貸款僅用於已故貸款人的個人目的,與家庭無關,則有以下處理原則:
1.貸方死亡。
1.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沒有償還的義務;
2.未放棄繼承的,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遺產的部分無需償還。2.擔保人的責任與貸款人死亡與否無關。
擔保有兩種:無限連帶擔保和份額擔保。如果不清楚,那就是無限連帶保證。
1.債權人可以要求貸款人或擔保人還款。擔保人有還款義務;
2.還款後,擔保人可以向貸款人主張賠償。出借人死亡的,以其受遺贈為限。不足部分由保證人自行承擔;超出部分歸繼承人所有。
3、根據保證,保證人只能承擔自己保證的部分,並在清償後仍享有向全體繼承人追償的權利(以繼承遺產為限)。
3.其他沒有繼承權的家庭成員沒有償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被繼承人依法應當清償的稅款和債務。納稅和清償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不受限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