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買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血親可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還貸。主貸款人必須出示證明,借款人必須是主貸款人的配偶或同壹住戶壹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在土地上建土豆、裝修或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2.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1,借款人將完整的貸款材料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批;
2.購買壹手現房或二手房,應向公積金中心網點提出申請,在公積金中心網點辦理貸款手續;
3.委托銀行整理材料到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抵押質押手續;
4.抵押質押證明出來後,銀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放款。